企业股东变更需要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股东变更流程:
第1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2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的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3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