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注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该证明应明确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的《备案确认通知书》。
4、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如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若涉及法院裁定解散、破产,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情况,应提交相应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证明公司已按规定进行注销公告。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对于国有投资公司,还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若为重要国有投资公司,还需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此外,如果公司有分公司,还需提供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对于个体工商户,先到税务部门办理注销,取得清税证明后,再拿清税证明和营业执照去辖区工商所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