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劳务资质流程如下
1、申办单位向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接收申办材料的主管部门,对材料文件进行核验,确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
符
3、报送省建设厅审核、核准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初审后,由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组织审核,经办人提出意见,处务会议审核,处领导签名
5、厅领导审批;
6、在省建设信息网公示;
7、公示并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确符合条件者,特级、一级资质上报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由省建设厅颁发证书。材料提交完备后60天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