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1)决议事项;
(2)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3)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新住所使用证明等材料;
3.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4.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且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事项证明材料、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等文件。
来源: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