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交开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产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补正材料。
2、受理的,发放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通过后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赋码后,打印核准通知书。
5、打印营业执照并向申请人发照。
来源:法师兄